......首先定义:
普通话:以中国北京语音为标准音、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、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。
然后在来总结一下普通话的历史体系(找了一个下午的T.T)
1909年,清政府设立了“国语编审委员会”,将当时通用的官话正式命名为国语。这是汉语标准语首次得到官方命名。
新老国音
1911年中华民国建立,汉语标准语推动计划被重新进行。1913年的中国读音统一会制定了史称老国音的“国音”系统,它的特点是“京音为主,兼顾南北”,具有入声。“统一会”还制定了注音字母第一式。 此后,“国音”在中国全国范围内推行。到了1924年—1926年,增修国音字典委员会将国音修订为“以北京的普通读法为标准”,即新国音。
“国语”的定形
1932年5月,中华民国教育部正式公布并出版以新国音为准《国音常用字汇》,这代表着现代汉语标准语第一个系统--国语系统的正式成形。1932年-1949年以来的国语广播,基本上都都采取了以《国音常用字汇》为基准的形式,各地的汉语标准语是一致的。
1949年以后的国语系统、普通话系统、华语系统,均缘于这个时期的国语系统。
1949年之后,台湾和中国大陆的汉语标准语(分别为国语系统和普通话系统)沿不同的轨迹发展。此外,在东南亚等华人地区,有源于国语系统的华语系统。
国语系统:
台湾于1945年至戒严结束,一直以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国语发音作为汉语标准语,尽管台湾大多数人的国语发音与这种“标准音”有着明显的区别。戒严结束后,台湾大多数人的国语发音已被台湾主流社会所接受,被称为台式国语,而自中国大陆带来的不带“台湾味”的“标准”国语发音(如邓丽君的发音)则不在台湾青年人中流行,成为了“老派国语”。
普通话系统:
中国大陆于1955年开始,用普通话来称呼汉语标准语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机构的解释,“普通”二字的涵义是“普遍”和“共通”,不称为“国语”是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尊重。普通话仍以北京音为基础,与(老派)国语相比,在单字的发音上几乎相同,但在听感(涉及到语调等)、词汇上又有不同。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,各时期普通话的特点亦有所变化。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普通话和国语已有一定的区别,到了现在,普通话和台式国语的差别已经相当明显了。
华语系统:
在东南亚华人社区里,华语是汉语的意思,但实际上,华语往往特指汉语标准语,而不指东南亚华人最常见的母语-几种汉语南方方言。东南亚华语的标准语大致继承了老派国语-普通话的体系,但是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发音、词汇甚至语法往往带受母语方言和非汉语的影响,与普通话、国语有一定的差别。
政治地位
普通话和国语分别是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官方语言,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。在大陆,“推广普通话”被作为重要的政策之一,甚至写入了宪法;方言的使用则受到了限制。在台湾,也曾有过强制推广国语、限制方言的政策,但现在已不施行。
生活地位
中国大陆:在改革开放以前,习惯说普通话的人很少,人们在生活中往往使用当地方言进行交流。近年来,这种现象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变化: 在移民地区,如深圳特区,普通话已取代当地原著民方言(客家话、围头话)和当地强势方言(广州话)成为第一交流用语;
在许多特定场所,如大型机构、地级以上政府部门、高等院校,一般而言普通话是唯一通用的语言。
在许多北方地区(主要是流行中原官话、晋语的部分地区),城市里已经出现当地年轻人不会说当地方言,只会说普通话的情况;在其它地区,城市年轻人的母语也受到了普通话的影响,方言表达能力相对上一代有较大的退化。
关于“是否应该推普(推广普通话)”“推普同时是否要限制方言使用”“推普是否必然造成言萎缩”等命题,在中国大陆民间一直有争论。
台湾:尽管政府已放弃了方言限制政策,但国语仍是主要交流用语之一。
东南亚、港澳:本地人主要以汉语南方方言为母语。近年来,华语、普通话在这些地区升温,逐渐成为商业通用语之一,但离日常交流用语还有很大的距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