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白。 于 2010-1-7 15:07 编辑
在我沉思了一瓶晨光牛奶和一块热狗面包之后,我终于还是要承认,
我写字只是突然迸发出来的灵感。轻轻的敲下键盘,它们成为我手里绽放的脆弱花朵。
最近一切都变得很简单,包括我的脑袋也总是长时间处于真空状态。
我不再听那些喧嚣嘶吼的摇滚或者蓝调乐,我不再喜欢任何颓废的东西。
我开始听范玮琪梁静茹孙燕姿陈琦贞。我开始喜欢并且经常面带微笑。
阳光灿烂的周末,我在房间里听miles Away,跟着音乐轻轻摇晃。
窗外有细微的阳光,不明媚,但可以明显感受到温暖。
昨晚看了两部电影,夏天的尾巴和荷尔蒙(悸动的心)。
这是几年前看过的电影,我习惯在某个深夜的时候重温曾看过的影片。
两部电影都非常青涩和唯美,配的音乐也理所当然的好听。
XXX在之前看过我的个人签名之后,
昨晚突然很兴奋的在QQ上蹦出来告诉我:XX,我在看《悲伤电影》!
我微笑了。
那的确是称得上极其为经典的一部电影,我非常喜欢。
掌握失去这门艺术其实并不难,很多东西似乎本来就是要失去的。 失去了便不再是灾难。
这是毕夏普写的一本书里的原话。
最近好几个朋友失恋,我告诉他们这句话。
说完之后,却觉得心里一阵空空荡荡的荒芜。
每个人明明都是独立的个体,一个人怎么能那么依恋另外一个人呢。
以至于离不开也忘不掉。
那短暂的记忆,尾随我翻山越岭,垮越长长的距离。
始终倔强的停留在我的脑海里,不愿离去。
有时候梦里出现你的面容,陌生而又熟悉,醒来之后总是忍不住一阵悲伤。
我在找一个十七岁的女孩,她有足够娇情和执着,她有强大的勇气和智慧。
可是每天那么多人步入十七岁,却没有一个是我想要找的。
那个十七岁的女孩,原来早就离开了,早就长大了。
总是揣摩不透他人性情的万变,也或许我在别人眼中亦是如此吧。
合则聚,散则离。这似乎也是合乎常理的。
我想要在歌里寻找我需要的一种生活状态。即便时光拮据,也要不慌不忙,
即便明天世界末日,让我喝完这杯咖啡再想。
只可惜,这是我想要的,却未必是我能够做到的。
我们如此害怕时光流逝,只因不想面对死亡。
我越来越没有耐性容忍自己去想念你了。
我这样煞费苦心的掩饰,又这样用心良苦的表达。
看起来还真是讽刺。或许,记忆注定是要嫁给时光的。
有时候觉得写字就是好,不需要开口,不需要发出声响。
不需要打扰任何人,就可以和所有人对话。
好吧。那亲爱的,我爱你。你听见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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