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流浪的幸福 于 2010-4-20 13:46 编辑
抉择 虽然有感觉,但是我们并没有把关系定位。所以,还是有些朦胧感。
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约定,只是很自然的在一起。
那日,我去找娃娃。她很高兴我去找她,然后打电话给小殇。小殇和娃娃是很铁很铁的朋友。小殇原本不想出现的,但是,最终他还是从宿舍出来了,因为我在。只是他从宿舍出来之后,娃娃要开会,我答应要陪她的,所以只能歉意地看了小殇一眼,然后跟娃娃去了教室。但是我始终觉得很不安,因为感觉到了小殇的低落。
终于我还是按捺不住,给他发了短消息,“你还好吧?不要心情不好,我觉得我们该好好谈谈,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你了。”我不喜欢看他无奈的表情,不喜欢看他皱眉,不喜欢看他不开心。
我所定义的喜欢就是他所说的爱。我不会轻易说喜欢二字,这次说了,是因为,我真的爱了。只是他不懂吧。
我们一起散步,在长凳上,并肩坐着。那样静静坐着,感觉真的很好。已是凉秋,他只穿一件T恤,虽说阳光很好,但是依然会有凉凉的风。“大胖,给我挡风。”他说。我轻笑,然后挪动了一下,尽可能挡住一点风。
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不是只叫我大胖,有点小小的失落。虽然不喜欢被叫做大胖,但是我更不喜欢他这样叫别的女生,也许在这个方面女生都是小气的吧。
彼时我们是好朋友。
而我们的抉择在一个周五,当天,我结束了一天的课,去他教室寻他,陪他等下课。课结束了,渐渐人都散去了,只剩我们两个。
一切都要明朗了。我们在做一个选择题。他给我三个选择:第一,一直做好朋友;第二,做知己(说明白点就是单向的爱情,只有我一个人付出);第三,做恋人。我不知道怎么选择,因为我向来不擅选择。他说如果是他就会随便选一个,然后坚持下去,即使那是错的。我说,我选四。他讶异,没有第四条。我说有的。第四条就是我们绝交吧。如果一直暧昧下去,我宁愿我们不认识。但是我不想选第四,因为舍不得。他也说舍不得。
最后他替我做了选择。他的选择是第一次吻了我。很明显,是第三种结果。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。没有经历任何的轰轰烈烈,平平淡淡。在我们自己的小世界里,幸福着、、、、、、 |